各系、部、办公室:
经院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,现将《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重点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》发给大家。
特此通知,请周悉并遵照执行。
附:《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专业建设重点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》
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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