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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通知

关于评选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时间:2023-05-08 11:23 来源:

为鼓励学生实现专业学习、个性发展、综合素养、职业规划的全方位教育与成长,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,具备专业能力,使自己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,具有正确核心价值观的,心智健全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,同时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“择优录取”和“优才优用”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体2023届毕业生

二、评选名额

毕业生总人数的10%,(2023届名额为31人)。学院将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来分别确定各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名额。
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(须全部满足)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,遵守校院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未出现过不及格学分;

2.在校期间未出现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方面的责任事故

3.在校期间出现德育不合格者,实行一票否决制

4.热爱专业,毕业论文优良,具备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

5.学习认真,成绩良好,在校平均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%;累计至少获得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2次,(对学院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,参照成果奖励中第三条)

6.在就业择业过程中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,积极主动落实就业单位。

四、成果奖励条件(至少满足一项,多者优先考虑)

1.累计至少获得2次校级(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十榜人物等)或校外荣誉称号,或三次院级荣誉称号

2.累计至少获得2次校级或校外奖项,或4次院级奖项(同一学年获多项奖作一次计),如学科竞赛、文化艺术类竞赛;

3.对学院有突出贡献者,专业排名可以适当放宽,但平均绩点须在3.0以上;

说明:该项条件竞选人数不超优秀毕业生总名额的10%,突出贡献具体指:在学生工作、党务工作服务时长两年及以上,创新工作,并取得突破性成绩;在校、市、省、国家级等重大活动中为学院取得特殊荣誉。需提供说明、证书等证明材料,相关教师签字。

4.同等条件下,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推荐。

五、评选流程

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,自行申报,填写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不得改变表格格式、页数个人事迹可另附页。电子版于20235月15日中午12:00前提交至2357495642/_mediafile/slxy/shuli_xyqq.com联系人:王同学;(注:文件名称要求姓名+专业班级+申报优秀毕业生,如果不按要求备注,导致遗漏文件后果自负)。

学院根据上述条件择优评选,确定初选名单后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,学工处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
六、奖励

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。

七、其他

如本办法与学校规定相违,按照学校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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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

20235月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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