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学生:
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校现开展2016-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参见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励志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
二、评选范围
通过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品学兼优学生
三、评选时间及条件
1、学生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【2017年版】》,打印出签字后向本学院提出申请。注:申请表请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网站“表格下载栏”中下载。
2、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(见附件1)
3、评选程序:
学生提交申请表-学院审核-公布入选名单-入选学生PPT演讲(每人三分钟)-由学工处统一进行全校公示
4、上交材料时间时间:2017.9.12-2017.9.16,注:需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电子版发送至:120599686/_mediafile/slxy/shuli_xyqq.com邮箱,文件名需注明国家励志奖学金+姓名。请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,过期不候!
5、地点:弘毅楼E座HE403孙萌处。
四、学生填表注意事项
(1)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栏以外的内容均由学生完成,表格格式不可更改;
(2)学习情况应需向辅导员核实清楚后再填写;
(3)获奖情况中必须有一项获奖是在2016年9月-2017年8月期间;最多可填写两项,不可扩展;
(4)申请理由应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,字数在150字左右;
(5)除姓名手签以外,其他内容均电脑填写;
(6)表中落款时间都不可改动:
(7)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填表指引图(见大学生事务中心通知)